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,合肥11月14日,市属合肥市教育局出台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,学校习新规定市属寄宿制学校应当实行学生上晚自习制度,晚自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答疑辅导,规非过晚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,毕业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得超同时,合肥确保上晚自习学生在校期间及上下学的市属安全、有序。学校习新
据悉,晚自合肥市属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应当到本校内教室上晚自习,规非过晚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班除外。走读学生在本人自愿和确保安全的得超前提下,可以到学校上晚自习。合肥非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5晚,毕业班每周上晚自习不得超过6晚。晚自习结束时间均不得迟于22:00。
合肥市教育局表示,晚自习期间,辅导教师对上自习的学生进行考勤,答疑解惑,但是不得上新课;对因特殊原因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进行确认,并与宿管人员或监护人对接;对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处置并上报带班值班干部。晚自习结束后,辅导教师和带班值班干部要确认上晚自习学生安全离开教室,对未按时回到宿舍或到家的学生进行追踪;发生安全事故的,要立即进行处置。
合肥市教育局同时规定,市属走读制学校晚自习将参照该办法执行。对于晚自习期间,擅离职守、在岗不履职的辅导教师、带班值班干部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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